關于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穩健發展接續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經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保持政策連續性精準性,以政策靠前發力穩預期、提信心、促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制定以下接續政策。
一、精準擴大有效投資
(一)加快技術改造投資升級。進一步發揮技術改造在穩增長、擴投資、促轉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鞏固新興產業發展勢能,聚焦五大突破性發展優勢產業等先進制造業、農產品加工、產業數字化轉型、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升級等“穩當前、增后勁”的重點領域產業項目,鼓勵政銀擔聯動發力,引導省內金融機構投放不低于200億元的優惠利率專項貸款,力爭撬動直接投資1000億元以上。統籌省級財政資金,對2023年3月1日至10月1日新增重點領域技術改造貸款貼息2.5個百分點,期限兩年,貼息后實際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二)推動工業投資擴產見效。堅持以工業之進支撐全省經濟之穩,緊盯65個產值過十億元、706個產值過億元的工業重大增長點,健全完善調度督導機制,對當年投產達效的重大制造業項目視效益情況給予項目單位分檔獎勵。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可對投資過億元項目采取分期安排、提前下達方式,對過十億元重大項目續建擴建加強連續支持,推動項目盡早投產。建立重大項目金融支持“白名單”,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上項目融資對接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改委,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加力數字基礎設施投資。適度超前布局新基建,2023年5G宏基站省級獎勵標準階段性提高至1萬元/個,對建設單位超出上一年度新增部分給予獎勵,力爭全年新建數量達到2.5萬個以上。創建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融入和服務國家“東數西算”工程建設,支持互聯網企業、通信運營商、金融機構根據我省布局,加快建設云計算中心、人工智能計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礎設施,統籌推進工業互聯網公共平臺、標識解析節點、區塊鏈骨干節點建設,省級財政安排資金給予分檔獎補,支持重點重大項目落地。征集遴選發布數字技術創新應用場景,對其中開放程度好、數據共享優、服務效應強的突出范例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四)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政策。繼續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投向領域和用作項目資本金領域。優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投向結構,重點支持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資本金需求應保盡保。全年安排200億元以上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產業園區完善功能、提檔升級,推動全省產業園區進一步加快發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發揮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制定出臺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加強省與市縣聯動,聯合打造總規模超過2000億元的湖北省政府投資基金群。按照“政府引導基金+國資母基金”兩翼發展模式,發揮引導撬動作用,重點圍繞長江經濟帶、三大都市圈、五大突破性發展優勢產業、數字經濟等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支持設立分母基金或專項基金,帶動各類資本參與。省級財政2023年完成100億元省科創天使母基金首期出資。(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長江產業投資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加快消費恢復提振
(六)創新消費信貸支持方式。支持省內金融機構增加消費信貸規模,降低貸款利率,鼓勵消費升級。統籌金融機構現有消費信貸產品,設立湖北消費貸500億元,首期安排300億元,鼓勵省內居民汽車購置、住房裝修、家電家具耐用品等線下信貸消費。對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新增單筆消費貸達到1萬元的,省級財政按照年化利率1.5%、期限兩年、最高累計3000元予以貼息,助力激發消費需求。(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七)加快文旅消費恢復。加大“引客入鄂”文旅宣傳促銷,舉辦第二屆中國(武漢)文化旅游博覽會。支持“鐘情湖北游”,鼓勵各地根據品牌特色、資源優勢開展主題文旅活動,省級財政對活動成效明顯的地方給予適當補貼。省級財政安排1500萬元,將湖北旅游惠民卡納入“惠游湖北”支持范圍,向市場投放優惠面值旅游惠民卡。支持武漢天河機場恢復、新開國際客運航線,對經省政府批準同意開通的洲際(遠程)航線按照“一事一議”方式予以航線補貼,補貼金額由省、武漢市財政按照4∶6比例分擔。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責任單位:省文旅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湖北文旅集團、湖北機場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八)釋放農村消費潛力。省級財政安排資金2億元,對農機購機者給予補貼。鼓勵以企業為主體開展新能源汽車、智能綠色家電下鄉專場活動,支持農產品進城,各級政府應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強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公共采購支持力度,全省各級預算單位按照不低于年度農副產品采購金額15%的比例,通過“832平臺”落實采購任務,帶動農副產品銷售收入20億元以上;鼓勵國有企業通過“832平臺”等網絡銷售平臺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省鄉村振興局、省供銷合作總社、省政府國資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支持重點流通領域行業和企業。全省對個人消費者發放3億元家電消費券,鼓勵家電銷售企業讓利促銷。繼續擴大和鼓勵促進汽車消費。圍繞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消費領域,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有獎發票”活動,提升消費活力。鼓勵我省商貿企業加快集團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積極開拓省外市場,拓展增量空間,省級財政按后補助方式對成長性好、貢獻度高的企業予以激勵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打造便利消費環境。進一步放寬消費企業市場準入,簡化辦理流程,加大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力度。推廣柔性執法,針對消費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集中反映的事項,推動城市管理、社會治理領域健全完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制度。推行城市路側閑時停車政策,激發夜間經濟活力。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為商家在商業街區、店門前、早夜市等場地規范外擺外展提供政策便利。(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住建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推動外貿擴容提質
(十一)開展新一輪“楚貿貸”分險補償。2023年省級設立5000萬元“楚貿貸”資金,通過政府風險補償、出口信用保險等方式,調動銀行信貸投放積極性,加大對小微外貿企業的支持力度,單戶企業最高可融資1500萬元,在銀行自主決策、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力爭全年發放額度達到10億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十二)推行出口退稅“即出即退”。省內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在貨物離境后憑出口貨物報關單等可向“出口退稅速E通”實施主體申請退稅項下的融資貸款,可由省級專項資金貼息,融資利率不高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快搭建“數智通”出口退稅綜合服務平臺,推行數字化單證備案,壓縮企業單證準備時間,加快退稅業務辦理進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
(十三)加開國際貨運航線。爭取鄂州花湖機場加快獲批航空口岸,盡早開通國際貨運航線,新增國內定期貨運航線。階段性提高貨運航線補貼標準,對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開通的洲際(遠程)國際航運航線,滿足條件的航班獎勵標準,由上限40萬元/班提高到50萬元/班;對新開通國內定期貨運航線,航線出港航班獎勵標準由1萬元/班提高到1.5萬元/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鄂州市人民政府)
(十四)鞏固提升外貿供應鏈水平。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循環暢通,對全省重要供應鏈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押匯費用給予不超過50%、最高600萬元補貼。積極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場采購貿易試點項目,按當年實際運營成本給予不超過50%、最高600萬元補貼。支持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對經認定的省級公共海外倉項目予以補貼。(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十五)推廣湖北自貿試驗區試點經驗。學習借鑒國家層面改革試點經驗和最佳實踐案例,在全省推廣“保證金單證電子化”“智慧核查新模式”“市場準營即入制”等湖北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對外投資項目審批再優化再精簡,減少審批前置條件,為出口企業提供便利。用好服務業擴大開放政策優勢,爭取外資標志性項目落地。(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武漢市人民政府、襄陽市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
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十六)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實施“以訓送工”獎補政策,鼓勵職業培訓機構、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等與企業簽訂培訓用工協議,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定崗式培訓。定點培訓機構按規定程序為協議企業輸送用工并達到穩定就業條件的,可按照不超過各地現行標準的120%發放培訓補貼。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送工,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人員到重點企業就業的,可根據服務人數、成效成本等,給予其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具體標準和實施期限由各地制定。(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七)支持企業穩崗留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一季度末穩崗留工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達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業,按照規模30-99人企業1萬元/家、規模100-499人企業2萬元/家、規模500人以上企業5萬元/家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崗留工補助。(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八)鼓勵企業吸納就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退役軍人就業的,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九)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進一步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效能,力爭2023年全省新增貸款超過400億元,年末全省貸款余額超過600億元,帶動新增就業30萬人,財政貼息后貸款平均利率控制在2.5%以內。將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者(含個體工商戶)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對20萬元以內的貸款由中央、省級和市縣按規定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超出20萬元的部分,鼓勵市縣貼息支持。加大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300萬元以內貸款由中央、省級和市縣按規定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超出300萬元的部分,省級和市縣按照1∶1的比例予以貼息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支持個人來鄂就業。對今年一季度首次來鄂和外省返鄉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地根據就業情況制定。(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一)實施金融助企穩崗。對成立時間、用工人數達到條件且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的小微企業,可通過當地中國銀行分支機構便捷審批通道申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4%。鼓勵各地與當地銀行分支機構協商加大利率優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額度和無還本續貸等差異化支持。(責任單位:省人社廳,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持續深化降本減負
(二十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組合式減稅退稅政策,對市場主體密切關心的“六稅兩費”減免等普惠性較強的政策,進一步加強執行跟蹤,確保及時兌現。落實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重點政策。對確有困難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旅游、交通運輸、零售、物流倉儲等行業納稅人,可按規定申請減免2023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三)減輕企業資金周轉成本。加快建設覆蓋全省的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紓困服務體系,發揮省級5億元應急紓困基金牽引作用,引導市州配套安排,擴大政策覆蓋面,力爭全年發放應急轉貸資金400億元,企業日使用費率不超過市場過橋資金平均水平,切實緩解實體經濟資金周轉困難。(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省財政廳,湖北宏泰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四)提供低成本融資支持。支持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利用政府采購合同開展線上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實行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并給予20%利率優惠,省級財政按照金融機構2023年新發放“政采貸”額度2‰給予獎勵。對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物流配送企業、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個體工商戶、個體普通貨運車輛車主符合要求的貸款,按貸款本金的100%予以低成本融資支持,執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經信廳,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
(二十五)降低交通物流成本。完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鼓勵高速公路經營企業試點在部分高速公路給予通行費10%-30%的優惠,實現省內相關物流企業車輛“減費降標”。落實好我省高速公路符合規定運輸車輛5%基本優惠疊加省內通行費9折優惠的政策。進一步優化查驗方式,推進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應享盡享。(責任單位:湖北交投集團,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
六、強化要素功能保障
(二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2023年全省普惠小微貸款新增1500億元以上,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高于全省貸款平均水平。統籌安排不低于1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專項額度,為金融機構的供應鏈融資業務提供資金支持。用好“301”首貸戶財政貼息政策,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可對市縣實行預撥結算。繼續統籌資金5億元,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按不高于年貼息率的2%給予貼息支持,力爭撬動社會資本400億元以上用于農業生產經營。(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七)發揮創新賦能作用。從2023年起,省級財政安排4億元研發獎勵專項資金,對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額最高可達100萬元;鼓勵市縣加大投入,地方財政科技投入增幅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的,所在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當上浮獎勵系數。進一步加強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省級財政安排資金7000萬元,用于生物育種技術研發、核心種源選育和農機裝備補短板。深化“鏈長+鏈主+鏈創”三鏈融合機制,統籌安排資金,鼓勵重點骨干企業、研發中心、上下游企業以項目聯合體方式開展技術攻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八)保障重大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從2023年起,省級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儲備庫。符合相關條件的省級及以上重大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請調劑解決。省級儲備排污權優先用于支持重大民生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科技示范等重點建設項目。(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十九)支持企業創品牌提質量晉能級。幫助企業研制一流產品標準,2023年培育認定100家以上“湖北精品”品牌。選擇50個重點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組建專家團隊為5000家中小微企業提供質量品牌集成服務。遴選實施30個以上質量提升省級示范項目,幫助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解決共性質量問題。深化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省級統籌1億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工業、交通、服務業等行業中小企業進規納限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省統計局、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十)推動政策精準直達??h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終端等醒目位置設置惠企政策專區,匯集本地區本領域現行有效的惠企政策。充分運用技術手段,加強涉企信息歸集,推動惠企政策精準推送、智能匹配。鼓勵開發移動終端提供政策申請、事項辦理、意見反饋等服務,確保財政補貼、稅費減免、援企穩崗等政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省政務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以上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除有明確執行期限的,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強化政策落實機制,各責任單位按照部門職能和責任分工,及時制定分項實施細則,推動政策早落地早見效。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開展政策宣傳解讀,不斷提高政策知曉度、便利度、執行力。優化資金撥付機制,根據分項實施細則具體規定,可采取提前下達、先預撥再清算等方式加快財政補貼資金支出,保障政策落地。建立跟蹤督辦機制,各地各部門要知責而擔、加快行動,政策落實納入省政府督查內容。完善政策評估機制,及時了解政策執行情況,加強政策優化調整,確保市場主體應享盡享。